真凭实据

出自 清代 吴趼人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释义:真实可靠的凭据。

现代解析

“真凭实据”这个成语,就像生活中一个特别较真的裁判——它要求任何结论都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证据链”。

想象一下法庭上控辩双方的对峙:如果一方只是拍着桌子喊“他肯定偷东西了!”,而另一方却能掏出监控录像、指纹报告、目击证人,那么后者显然更有说服力。这里的“真凭实据”就是那些能摆在台面上、经得起反复检验的硬货,比如白纸黑字的合同、医院盖红章的体检报告、银行流水记录等。

它和“空口无凭”是死对头。比如老人常提醒“借钱要打借条”,就是避免日后对方耍赖;网友吃瓜时总追问“有实锤吗?”,也是在等能一锤定音的证据。这个成语的精髓在于,它用四个字戳破了人情社会里“大概也许差不多”的模糊地带,强调事实必须像混凝土一样坚固——看得见、摸得着、砸不烂。

有趣的是,现在连手机聊天记录都能当“电子凭据”,说明这个老成语在现代社会反而越来越重要。它像一盏探照灯,专门照穿那些“我听说”“我觉得”的迷雾,逼着人们用事实说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