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无法纪

出自 清代 孙雨林 《皖江血》

释义:法纪:法律和纪律。心目中没有法律和纪律。形容人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

现代解析

“目无法纪”这个成语很好理解,字面意思就是“眼睛里没有法律和纪律”,形容一个人嚣张狂妄到极点,做事完全不把规矩放在眼里。

举个例子:
- 有人开车闯红灯还打骂交警,这就是典型的“目无法纪”——他觉得自己可以凌驾于交通规则之上。
- 公司里某个领导任人唯亲,贪污公款,对审计部门的要求置之不理,这也是“目无法纪”——他把单位规章制度当空气。

这个成语的精髓在于它生动刻画了一种“无法无天”的状态。这种人往往有两个特点:
1. 明知故犯:清楚规则的存在,但故意挑衅(比如黑恶势力欺压百姓);
2. 肆无忌惮:连装样子都不愿意,公开藐视秩序(比如某些特权阶层搞特殊化)。

它的魅力在于画面感极强——你甚至能想象出一个昂着头、用鼻孔看人的形象,仿佛在说:“规矩?那是什么东西?” 使用这个成语时,往往带着强烈的批判意味,比简单说“不守规矩”更有冲击力。

注意:它通常用于性质恶劣的行为,比如违法犯罪、贪污腐败等,小孩子调皮捣蛋可算不上“目无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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