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孽余烈

出自 宋代 苏辙 《唐论》

释义:指遗留下来的残馀势力。

现代解析

“遗孽余烈”这个成语拆开看很有意思。“遗孽”指的是前人留下的祸根或坏人坏事,“余烈”本指前人留下的功业或影响,但在这里更多是反讽——表面说“余烈”,实际还是在强调“遗孽”的延续。

简单来说,它形容的是前人做的坏事像传染病一样,毒性持久地危害后代。比如某个贪官虽然倒台了,但他培养的关系网、带坏的作风还在继续坑人;或者历史上某个错误决策,几十年后还在让老百姓买单。这种“坏影响的长尾巴”就是“遗孽余烈”的精髓。

这个成语的犀利之处在于,它揭穿了坏事最可怕的特点:不会随着始作俑者消失而结束,反而像埋在地里的地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到无辜的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前人挖坑,后人遭殃”的加强版,带着对历史教训的深刻警惕。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