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民害物

出自 宋代 辛弃疾 《淳熙己亥论盗贼札子》

释义:摧残百姓,损害财物。

现代解析

“残民害物”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伤害百姓,破坏自然”,用来形容某些人或行为对普通人和生存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我们可以拆开理解:
- “残民”:像用刀割肉一样折磨老百姓,比如贪官压榨百姓、暴政让民不聊生;
- “害物”:破坏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比如滥砍滥伐、污染河流,让土地失去生机。

这个成语的精髓在于“双重罪恶”——既欺压弱者,又毁坏根基。比如历史上某些统治者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既让百姓受苦,又破坏山林水土;现代社会中,某些企业为赚钱排放毒气污水,既危害居民健康,又毒害动植物,这就是典型的“残民害物”。

它的魅力在于四个字戳中要害:不是简单的“做坏事”,而是强调对“人”和“自然”的双重践踏,自带一种强烈的道德谴责。今天我们用这个词,可以批评那些牺牲民众利益、破坏生态的短视行为,提醒人们:真正的恶,往往是“人”和“物”一起遭殃。

辛弃疾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