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名犯义

出自 清代 李渔 《奈何天·调美》

释义:干犯名教和道义。

现代解析

“干名犯义”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冒犯名声和道义”,但它的内涵更生动。我们可以拆解为两层来理解:

1. 表面行为
就像一个人为了博眼球,故意做违背常理的事。比如现实中有人靠出格言行蹭热度,明知会招骂却偏要挑衅公序良俗,这就属于“干名”——糟蹋自己的名声。

2. 深层代价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个人信誉,更会触犯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犯义”)。比如朋友间背信弃义、商人造假欺骗顾客,短期可能得利,但最终会失去他人信任,甚至受到惩罚。

核心启示
成语提醒我们:追求名利要有底线。靠伤害他人、违背道德换来的“成功”,就像用破瓦罐接水——装得越多,漏得越快。真正值得珍惜的名声,永远建立在踏实做事、尊重规则的基础上。

李渔

李渔(1611-1680),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兰溪夏李村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一生著述丰富,著有《笠翁十种曲》(含《风筝误》)、《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闲情偶寄》、《笠翁一家言》等五百多万字。还批阅《三国志》,改定《金瓶梅》,倡编《芥子园画谱》等,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位艺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