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不能加无罪,邪枉不能胜正人。
出自 《后汉书·列传·桓谭冯衍列传上》
译文不能把刑罚加在无罪之人身上,不能让邪恶枉曲的势力压倒正义之士。
注释加:施及。无罪:无罪的人。枉:不正。
赏析此句说明了刑罚是为了惩奸除恶,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保持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能对无罪之人施加刑罚。
现代解析
这句话用现代语言可以理解为:法律不能惩罚无辜的人,歪门邪道永远压不倒正直的人。它讲的是两个朴素的道理:
第一,司法必须公正。就像现在说的"疑罪从无",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能随便定罪。好比一个超市丢了东西,不能因为某个顾客穿得破旧就认定是小偷,必须拿出监控证据才算数。这体现了对每个人清白权的保护。
第二,邪不压正。就像生活中,靠走后门获得的机会终究会露馅,而踏实工作的人最终会被认可。虽然有时候坏人看似占了便宜,但就像纸包不住火,弄虚作假的手段长远来看总会败给堂堂正正的做人方式。
这句话的魅力在于,它用对比的手法(无罪vs刑罚、邪枉vs正人),把抽象的法律原则和做人道理说得特别有画面感。就像黑白分明的围棋盘,让人一眼就能明白:社会运行的底线是程序正义,而人生最终的赢家永远是守规矩的人。放到今天,它既提醒执法者要严谨,也鼓励普通人坚持正道,很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