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得矣。

出自 《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五十八》

译文强迫他人做力不能及的事情,这件事肯定不能成功;以人必定会违背的规定来禁止他人,这样的法令必定不能施行。

注释强:强制,强迫。

赏析这句话告诫我们,尊重实际,顺应人性,方能取得实效。

现代解析

这句话用大白话来说就是:

你非要逼人做他根本做不到的事,这事儿肯定成不了;你立个规矩禁止大家必定会犯的错,这规矩早晚得废。

它讲的是两个很现实的道理:

1. 别强人所难
比如让一个恐高的人去跳伞,逼小学生解微积分,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做事得看对象的能力和条件,否则就是白费力气。

2. 法律要接地气
如果规定“所有人不准熬夜”,但现实中总有人要加班、赶工,这规定就成了空话。好的规则应该考虑人性,堵不如疏(比如改成“建议11点前睡觉”反而更有效)。

精髓在于:无论是管人还是立法,都要尊重客观规律。
就像种庄稼不能硬把麦子变成水稻,管理也要顺着人性来,否则再好的想法也会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