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子对飞蓬,金鞭指铁骢。

出自 唐代 高适 《送李侍御赴安西》

译文作为行客面对着飞蓬,手持金鞭指挥着骏马。

注释骢:指黑色的骏马。

赏析此句紧扣题意,写李侍御即将跨马远征,以“飞蓬”喻“行子”,自然使人联想到“行子”身影的轻疾,可谓形神毕现。

现代解析

这句诗描绘了一个生动的出行场景,用简单的意象传递出豪迈洒脱的情怀。

“行子对飞蓬”可以理解为:旅人望着风中翻滚的野草。这里用随风飘荡的蓬草(一种常见野草)暗示漂泊的旅程,但“对”字显得旅人从容不迫,仿佛在欣赏这幅动态画面。

“金鞭指铁骢”则刻画出一个飒爽的动作:挥动镶金的马鞭,指向坚毅的骏马(铁骢指青黑色的健壮马匹)。这个动作既展现了旅人的果断,又通过“金鞭”“铁骢”这些闪着冷光的器物,烘托出英武之气。

两句诗像一组电影镜头:前一句是广角远景(人与天地),后一句是特写近景(人与坐骑),共同构成一个充满动感的出发画面。没有直接写离别愁绪,而是用飞扬的蓬草、清脆的鞭响、骏马的姿态,让读者自然感受到行者闯荡四方的豪情。这种用具体事物表达抽象情感的手法,正是古典诗词最打动人心的地方。

高适

高适(704—765年),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安东都护高侃之孙,唐代大臣、诗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世称高常侍。于永泰元年正月病逝,卒赠礼部尚书,谥号忠。作为著名边塞诗人,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与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合称“边塞四诗人”。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有文集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