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刑若履虎,不畏落爪牙。

出自 唐代 李白 《秦女休行》

译文虽然她明知犯刑如履虎尾,可是她却丝毫也不畏惧。

注释“犯刑”二句:谓身犯刑律,就像践踏老虎尾巴,不怕落入老虎的爪牙。履虎:踩着了老虎尾巴,喻遇到了危险。

赏析这句诗以履虎为喻,表达了对秦女休面对刑法时毫不畏惧的坚定决心。诗人以虎之凶猛象征刑法的严酷,她却以无畏之态应对,彰显了坚韧不拔的品格。

现代解析

这句“犯刑若履虎,不畏落爪牙”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明知做坏事会像踩到老虎一样危险,却还是硬着头皮干,连老虎的尖牙利爪都不怕

它的精髓在于两点:
1. 比喻生动:把“犯罪”比作“踩老虎”,瞬间让人联想到危险——老虎多凶啊!但有人偏要冒险,画面感极强。
2. 矛盾反差:正常人见老虎早跑了,可这人“不怕爪子”,凸显出一种莽撞的狠劲,可能是无知无畏,也可能是铤而走险的决绝。

这句话的魅力在于,它既像警告(犯罪等于找死),又像一种讽刺(有些人为了利益连命都不要)。放到今天,就像说“有些人违法乱纪,明知道会坐牢,却还是往火坑里跳”,简单粗暴,却一针见血。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