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曰:子为正卿, 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

出自 先秦 左丘明 《晋灵公不君》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 “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 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 “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 “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 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壬申,朝于武宫。

现代解析

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身为国家重臣,国君遇害时你没逃出国境,回朝后又不追究凶手,这罪责不归你还能归谁?"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它的精妙之处:

1. 像侦探破案一样层层递进:
- 第一层:你本可以逃到国外避难(说明你心里有鬼)
- 第二层:回来后装没事人(证明你默许谋杀)
- 第三层:最后收网定罪(排除所有可能性后只剩你)

2. 用生活场景来类比:
就像公司出大事时,高管如果既不辞职也不追查,大家自然怀疑他是幕后黑手。说话人用三个连贯动作(不逃、不回、不查),像三块拼图拼出了完整真相。

3. 质问技巧高超:
不是直接说"你杀的",而是用排除法——"除了你没人能同时做到这三件事",让对方无可辩驳。这种逻辑就像现在说的"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

4. 短短20个字包含完整证据链:
用"正卿"点明身份责任,用"亡/反"两个动作对比,用"非子而谁"收尾定罪,每个字都在推进论证,堪称古代版的"福尔摩斯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