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者,当置身利害之外;建言者,当设身利害之中。
出自 《格言联璧·处事类》
译文当事人应当置身于利害之外,提供建议的人应当置身于利害之中。
注释置身:谓自己处于某种环境或场合。
赏析面对切身利害,沉迷其中就会偏执矫揉,歪曲事理,除去利害便能心地坦然,看透得失利弊,公正无私地处事。
现代解析
这句话讲的是处理事情和提建议时应该有的两种不同态度,用大白话来解释就是:
1. 做事的人要超脱:当你在实际负责某件事时(比如管理项目、处理纠纷),不能只盯着自己的得失。就像裁判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把个人利益放在一边,才能公平决策。比如公司主管裁员时,如果总想着"裁掉这个老员工会不会影响我的口碑",反而可能做出不公正的决定。
2. 提建议的人要代入:当你要给别人出主意时(比如帮朋友解决矛盾、给公司提方案),反而需要把自己放进当事人的处境。就像劝架时得先理解"为什么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委屈",提出的办法才可能切实有用。比如建议农民工维权,光喊"去告老板"没用,得先考虑他们怕丢工作、不懂法律的真实困境。
精髓在于:站什么位置就换什么脑子。做事时要像旁观者一样清醒,提建议时要像当事人一样操心。这种"角色切换"的智慧,小到调解家庭矛盾,大到制定国家政策都用得上。就像好的医生既要冷静诊断(置身事外),又要体会病人痛苦(设身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