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繁川徐氏孝严亭

恋恋欲报恩,岁月犹过隙。
常恐寸草晖,终负阳和力。
万钟非所养,所重在以色。
庶几参与骞,不独慕今昔。
千寻用或短,乃未及咫尺。
哀哉过隙心,泪尽坟草碧。
坐见食亦睹,幽明固无隔。
蒸尝虽其时,要是未为得。
诗书圣人事,力久真自积。
卷舒岂他人,忠⑴孝均我职。
尚容表龟趺,过者必此式。
长江会生尘,德辉何可及。

现代解析

这首诗以"孝道"为主题,通过细腻的情感描写和生动的比喻,表达了子女对父母恩情的深切感念。

开头用"岁月如白驹过隙"的比喻,形象地写出时光飞逝的紧迫感。诗人担心自己像小草一样微薄的孝心,终究难以回报父母如阳光般温暖的养育之恩。这里用"寸草晖"和"阳和力"的对比,突出了父母恩情的深厚。

诗中提到"万钟"(古代高官俸禄)和"色养"(和颜悦色地侍奉父母),说明真正的孝顺不在于物质供给,而在于发自内心的敬爱。诗人仰慕古代孝子曾参、闵子骞的品德,希望自己能像他们一样尽孝。

"千寻"(古代长度单位)与"咫尺"的对比,暗示有时候看似宏大的举动反而不及日常细微的关怀。诗人因未能及时尽孝而深感愧疚,泪洒坟前青草,表达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

最后诗人表示,祭祀仪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将孝道融入日常生活。他相信通过持续践行"忠孝"这些传统美德,终能成就圣贤般的品格。结尾用"长江生尘"(比喻不可能之事)来强调父母恩德的崇高,永远值得后人效仿。

全诗语言朴实却情感真挚,通过日常意象和巧妙对比,把"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和"忠孝传家"的信念娓娓道来,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李之仪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