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赣州曾庭闻孝廉移家宁夏
年代:明末清初
《送赣州曾庭闻孝廉移家宁夏》原文
大庾岭头初罢战,贺兰山下不思家。
诗成碛里因闻雁,书到江南定落花。
夜半酒楼羌笛起,软裘冲雪踏鸣沙。
《送赣州曾庭闻孝廉移家宁夏》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的是一个叫曾庭闻的人从江西赣州搬家到宁夏的故事,通过旅途中的见闻展现了他的漂泊感和思乡情。
前两句"十年走马向天涯,回首关河数暮鸦"说他已经在外漂泊十年,回头看走过的山河,只能数着黄昏的乌鸦,显得很孤独。"大庾岭头初罢战"指他刚经过江西大庾岭(古代重要关隘),那里战事才停;"贺兰山下不思家"却说自己到了宁夏贺兰山反而不想家了,其实是故作豁达。
五六句最有意思:"诗成碛里因闻雁"说他在沙漠里听到雁叫有了写诗的灵感;"书到江南定落花"想象家书寄到江南时肯定已是落花时节,说明离家很久。最后两句描绘宁夏的生活:半夜酒楼传来羌笛声,他穿着皮裘冒雪走在沙沙作响的沙漠上,既苍凉又带着西北特有的豪迈。
全诗妙在把思乡情藏在潇洒的边塞生活描写里,用"数暮鸦""闻雁""落花"这些细节悄悄透露孤独,最后用踏雪鸣沙的帅气形象收尾,让人感受到一种带着苦涩的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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