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 其五十 ①公叔戌

若把夫子论,无惭贞惠文。
不应其子戌,至自请于君。

现代解析

这首诗词讲述了一个关于公叔戌和他儿子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表达了孝道和忠诚的主题。

首先,诗人提到“若把夫子论,无惭贞惠文”,意思是说,如果按照孔子的标准来评价公叔戌,他的品德和行为是无可挑剔的,完全符合“贞惠文”的美德,即忠诚、仁爱和智慧。这句话表明了公叔戌在道德和行为上的高尚品质。

接着,诗人提到“不应其子戌,至自请于君”,这里讲的是公叔戌的儿子戌。儿子戌并没有因为父亲的地位和声望而自满,反而主动向君王请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种行为显示了儿子戌的孝道和忠诚,他不仅尊敬父亲,还以实际行动来报答君王的信任。

整体来看,这首诗词通过公叔戌和儿子戌的故事,强调了孝道和忠诚的重要性。它告诉读者,无论身份如何,都应该以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来回报家庭和社会的恩情。这种精神和价值观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林同

(?—1276)宋福州福清人,字子真,号空斋处士。林公遇子。深于诗。以世泽授官,弃不仕。元兵至福州,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招募义兵。元兵至城下,仝子遁,同啮指血书壁,誓守忠义,寻被执,不屈而死。有《孝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