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这首诗通过对比两种不同的孝道行为,引发读者对孝道本质的思考。
前两句讲的是古代"割股疗亲"的行为:有人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给父母治病,这种行为被记载在儒家经典中当作孝道典范。但诗人用"如为孝"这个说法,暗示这种极端行为未必是真正的孝道。
后两句提到柳宗元(柳子)的故事:柳宗元被贬时,母亲因颠沛流离而去世,他为此深感愧疚。诗人认为,与其像割肉那样伤害自己身体,不如像柳宗元那样真正关心父母的生活处境。残害身体表面看是孝,实际上可能让父母更痛心。
全诗的核心思想是说:孝道不在于极端的形式主义,而在于发自内心的关爱。伤害自己身体来表现孝心,反而可能违背孝道的本意。诗人提倡的是一种更人性化、更实际的孝道方式。
林同
(?—1276)宋福州福清人,字子真,号空斋处士。林公遇子。深于诗。以世泽授官,弃不仕。元兵至福州,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招募义兵。元兵至城下,仝子遁,同啮指血书壁,誓守忠义,寻被执,不屈而死。有《孝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