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中杂兴(一作胡仲弓诗) 其七

俚谓革靴⑴乌脚鬼,吾尊毛颖黑头公。
与靴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文辞工。

现代解析

这首诗用幽默风趣的方式,把生活中常见的两样东西——靴子和毛笔——写得活灵活现,还暗藏深意。

前两句玩了个文字游戏:老百姓把黑靴子戏称为"乌脚鬼",而诗人却尊称毛笔为"黑头公"。这里用拟人手法,把没有生命的物品说得像人一样,一个被调侃(靴子),一个受尊敬(毛笔),立刻让文字生动起来。

后两句点出核心思想:给靴子写传记毫无意义,但毛笔(毛颖)却能创造流传万世的文章。诗人通过对比告诉我们:真正有价值的是能创造永恒精神财富的事物(毛笔代表的文采),而不是日常消耗品(靴子代表的物质)。

全诗妙在:
1. 用生活化比喻讲道理,靴子和毛笔的对比让人一看就懂
2. "乌脚鬼""黑头公"的称呼既形象又有趣
3. 短短四句就完成从调侃到说理的转折,最后落脚在文化传承的价值上
4. 语言通俗但意境不浅,让人会心一笑后又有所思考

就像现在有人说"球鞋再潮也会穿坏,好文章永远发光",古今同理,都在提醒我们什么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东西。

方岳

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山,号秋崖。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