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少保王平章(爚)二首 其二
年代:宋代
《挽少保王平章(爚)二首 其二》原文
权奸以国毙,柄用已天颠。
痛事自(四库本作身)屧去,忠魂客寄然。
犹遗簪□(四库本补屦)旧,血恸北风前。
《挽少保王平章(爚)二首 其二》现代解析
这首诗是哀悼一位名叫王爚(号少保)的官员,表达了对他的敬仰和对当时朝政腐败的愤慨。
前两句说王爚身居高位("大老"指重臣),一生为国效力十年。但当时朝廷被奸臣把持("权奸"),国家命运危在旦夕("以国毙"),权力核心已经颠倒错乱("柄用已天颠")。
中间两句转为悲痛:王爚带着遗憾离世("痛事自屧去"),忠魂却像客居他乡般不得安宁。这里用"客寄"暗示忠臣在腐败的朝堂上反而像个外人。
最后两句最动人:虽然王爚留下的旧物("簪屦"指发簪和鞋子,代指遗物)还在,但北风呼啸中,后人只能对着遗物痛哭。北风既是实写寒冷天气,也象征当时严酷的政治环境。
全诗通过三个层次:先写王爚的地位贡献,再写奸臣误国的背景,最后落在睹物思人的悲痛上。最打动人的是那种无力感——明明知道国家需要忠臣,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好人含恨而终,连哀悼都要在凛冽北风中。这种悲愤交加的情绪,正是这首诗的力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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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少保王平章(爚)二首 其二》中大老,元命,十年,权奸,国毙,柄用,天颠,痛事,屧,忠魂,客寄,簪,北风,陈著是什么意思?
陈著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