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祝明远

我昔游师门,与子始相识。
襟怀蔼春气,颜色泽而皙。
怜我学无方,为我数开迪。
子言虽恳恳,奈此正茅塞。
他时七月暑,子与舒元易。
芒鞋杖而盖,访我到荒僻。
松阴作参坐,快饮不馀滴。
清论秋夜长,草舍随所息。
蚊䖟及风露,义不作宾客。
别来子久病,传者亦非的。
但云类痁疟,岂意至兹极。
我尝习医药,此候颇不惑。
中乾而外强,翕翕唇颊赩。
痰涎屡吞吐,寒热互煎逼。
我虽弗果问,子固不能即。
寄书或浮沈,遣价胡不克。
纵无续命方,未必大差忒。
一朝计音至,造物果难测。
老师倡绝学,正赖相附翼。
譬如万稂莠,初睹一二穑。
有子未为多,失子良可惜。
深惭病莫助,执绋当致力。
及知已没土,尚拟瞻几席。
因循至如此,过矣复奚饰。
昔为同舍好,今有生死隔。
嗟我凡下资,意欲填胸臆。
支离久成熟,岂悟本方直。
灵苗不自爱,日日纵螟蠈。
今虽来照彻,实信已非亿。
缉熙苟无怠,非久当有得。
子虽在重泉,岂不念畴昔。
明明为子告,执笔重悽恻。

现代解析

这首诗是作者悼念好友祝明远的深情之作,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了两人从相识到永别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满真挚的遗憾与自责。

全诗可分为四个部分:
1. 温暖的回忆(开头到"草舍随所息")
诗人回忆与祝明远在老师门下相识的情景。这位朋友像春风般温和,皮肤白皙,总是耐心指导学习吃力的作者。最难忘的是某个七月,朋友拄着拐杖、穿着草鞋专程到偏僻处拜访,两人在松荫下痛快饮酒,秋夜长谈,在简陋的草屋同住,连蚊虫叮咬都不介意。这些细节描写让读者看到一位真诚朴实、不讲究物质享受的读书人形象。

2. 病中的遗憾("别来子久病"到"未必大差忒")
讲述朋友患病期间作者的无力感。虽然作者懂些医术,看出朋友"嘴唇发红、忽冷忽热"的症状,却因各种原因未能亲自诊治(可能是距离远或消息不通),连寄信都常常丢失。这里透露出深深的自责——明明有可能帮上忙却没能做到。

3. 噩耗与自责("一朝计音至"到"过矣复奚饰")
突然接到死讯时,诗人将朋友的离世比作庄稼刚抽穗就被摧毁,强调这对学术传承是重大损失。最痛心的是,作者因病未能送葬,等能行动时朋友已入土,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因循至如此"这句沉痛的自我批评,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送终"礼仪的重视。

4. 生命的反思(最后部分)
诗人由友人早逝联想到自身:我们都是平凡人,本该像笔直的树苗般成长,却因放纵自我("日日纵螟蠈"指像庄稼遭虫害)虚度光阴。如今虽有所醒悟,但为时已晚。最后对着九泉之下的朋友倾诉,边写边流泪的场景,让读者感受到超越生死的友情。

这首诗的魅力在于:
- 用喝酒、蚊虫、草鞋等生活化细节塑造人物形象
- 真实展现面对死亡时的复杂情绪:怀念、遗憾、自责、人生感悟
- 将个人悲痛升华为对生命价值的思考
- 语言朴素却情感浓烈,像和老朋友聊天般自然动人

诗中"明明为子告,执笔重悽恻"的结尾,让我们看到古代文人如何用文字跨越生死界限,与逝者进行最后一次心灵对话。这种真挚的情感表达,正是古典诗词最打动人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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