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秘校赴太平法掾

沈臂惊秋肉减分,晓波衰柳对离群。
臣饥枉索中都米,卿事犹参下国军。
三袭赋台抛苑雪,一尘乡树辨江云。
坐曹少茹徒劳叹,南阙干霄迟献文。

现代解析

这首诗写的是送别一位叫李秘校的朋友去太平州当法官的场景,充满了对友人境遇的感慨和依依不舍之情。

前两句用身体变化和景物描写来渲染离别的氛围:诗人说自己手臂消瘦(可能是因思念或生活困苦),清晨的河水和衰败的柳树更衬托出离群孤雁般的伤感。这里"惊秋"二字用得巧妙,既点明时节,又暗含人生迟暮的感慨。

中间四句具体写友人的处境:明明饿着肚子却只能讨要微薄的俸禄("中都米"指普通官员的薪俸),身为文官却要参与地方军务,说明他仕途并不顺遂。"三袭赋台"说友人多次在官场沉浮,"一尘乡树"则通过遥望家乡的云彩,表现他对故乡的思念。

最后两句是诗人的感叹:坐在衙门里吃着粗茶淡饭("少茹"指简单的饭食),空自叹息;遥望京城宫殿,遗憾自己迟迟没能献上有价值的文章。这里既是为友人抱不平,也暗含对自己怀才不遇的感慨。

全诗最动人的是那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共鸣。诗人没有直接说"我为你难过",而是通过消瘦的手臂、衰败的柳树、简单的饭菜这些具体意象,让读者感受到两个不得志的文人之间的深厚情谊。特别是"臣饥""卿事"这种称呼,既保持文人体面,又透露出相濡以沫的温暖。

宋庠

宋庠(xiáng)(996年—1066年),初名郊,字伯庠,入仕后改名庠,更字公序。北宋文学家,工部尚书宋祁之兄。祖籍安州安陆,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 天圣二年(1024年),宋庠状元及第,成为“连中三元”(乡试、会试、殿试均第一)之人。官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以司空、郑国公致仕。治平三年(1066年),宋庠去世,年七十一。追赠太尉兼侍中,谥号“元献”(一作元宪),英宗亲题其碑首为“忠规德范之碑”。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多秾丽之作,著有《宋元宪集》、《国语补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