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笋蕨(叶飞卿见赠作羹甚美,因成是诗)

犊角儿拳共作羹,大胜五鼎八珍烹。
要须归陟南山采,更看新移小竹生⑴。

现代解析

这首诗写的是用竹笋和蕨菜做羹汤的平凡小事,却写出了超脱世俗的雅趣。

前两句说,用嫩笋(像小牛角的形状)和蕨菜(像小孩拳头)一起煮汤,味道比山珍海味还要鲜美。这里用"五鼎八珍"(古代富贵人家吃的豪华宴席)作对比,反而突出了简单食材的本真味道,体现了诗人对朴素生活的喜爱。

后两句写得更有意思:诗人说以后要亲自去南山采摘这些野菜,还要看看新长出来的小竹子。这两句透露出一种闲适自在的生活态度——不追求名利场的浮华,而是向往山野间的清新自然。"新移小竹生"这个细节特别生动,让人仿佛看到春雨后破土而出的新笋,充满生机。

整首诗就像一幅清淡的水墨画,用最平常的食材、最朴实的语言,写出了远离喧嚣的田园乐趣。诗人通过一碗野菜羹告诉我们:真正的美味不在昂贵的食材,而在于简单生活中发现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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