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第四子阿豫 其一

行年过始杖,亦已作耆英。
犬子生偏晚,鹓雏养渐成。
阿婆欢欲抱,而父咳初名。
姜酒来亲串,呱呱羡此声。

现代解析

这首诗描绘了一位老来得子的父亲喜得第四子的温馨场景,语言朴实却充满生活气息。

开头两句"行年过始杖,亦已作耆英"用现代话说就是:我已经到了拄拐杖的年纪,算是个老人家了。这里透露出诗人年事已高的事实。

"犬子生偏晚,鹓雏养渐成"这两句很有意思,用"犬子"谦称自己的儿子,说这个孩子来得晚,但就像珍贵的凤凰雏鸟一样正在健康成长。这里既有自谦,又暗含骄傲。

最生动的在后四句:阿婆(可能是奶奶或外婆)高兴得想抱孙子,而父亲(诗人自己)正忙着给孩子起名字。亲朋好友带着姜酒来祝贺,听着新生儿"呱呱"的啼哭声,大家都羡慕不已。

全诗妙在捕捉了几个典型的生活画面:老人想抱孙子的急切、父亲起名时的认真、亲友的祝贺、婴儿的啼哭,这些细节组合起来,把老来得子的喜悦表现得活灵活现。特别是最后"羡此声"三个字,让人感受到新生儿带来的希望和欢乐,连哭声都成了令人羡慕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