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立事

出自 清代 曹雪芹 《红楼梦》

释义:见'当家立业',主持家业。

现代解析

“当家立事”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主持家务,建立事业”,但它的内涵远不止于此。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它的精髓:

1. 责任与能力
就像一个小家庭里,能管好柴米油盐、平衡收支的人,才有资格被称为“当家人”。放大到人生中,它形容的是那种能把生活或工作中的大小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的人。比如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从依赖父母到独立租房、规划工资、处理工作难题,这个过程就是“当家立事”的成长。

2. 主动担当
这个词自带一股“不推诿”的劲儿。想象团队合作时,总有人会主动说“这个交给我”,不仅接下任务,还能拿出解决方案。这种“遇事不躲,扛得起担子”的特质,就是成语里“立事”的生动体现。

3. 从具体到抽象
它最初可能指管理家庭,但现在更常用来夸赞一个人在社会上站稳脚跟的能力。比如创业者从零开始搭建团队、开拓业务,老一辈人会说:“这孩子现在真能当家立事了。” 这里既包含经济独立,也暗含为人处世的成熟。

现实启示:这个成语像一面镜子——它提醒我们,真正的成年不是年龄增长,而是能否在具体事务中展现出负责任的行动力。小到按时交水电费,大到规划人生方向,都是在实践“当家立事”的精神。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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