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脚踢

出自 元代 李寿卿 《伍员吹箫》

释义:用拳打,用脚踢。形容殴打得极为凶暴。

现代解析

“拳打脚踢”这个成语,字面意思就是挥拳头、用脚踢,形容动手动脚地打人。但它真正的精髓在于画面感——不是优雅地比武,而是急眼了乱打一气,带着一股子莽劲儿和混乱感。

比如两个人吵架升级,从对骂变成互相揪着衣服厮打,这时候用“拳打脚踢”就特别生动,比单纯说“打架”更有冲击力。它还能用来形容不讲章法的粗暴行为,比如“老板对员工不是骂就是拳打脚踢”,这里就不是真打架,而是比喻用高压手段欺负人。

这个成语的魅力在于“动静结合”——“拳”和“脚”是工具,“打”和“踢”是动作,四个字像快镜头一样咔咔闪过,瞬间让人想到街头混战的场景。生活中遇到不讲理的人胡搅蛮缠,或者看影视剧里小混混斗殴,用这个词准没错。

李寿卿

李寿卿,元代杂剧作家。太原人。生卒年不详,仅知与纪君祥、郑廷玉同时。曾任县丞。著有杂剧10种,现存《说?诸伍员吹箫》。《月明和尚度柳翠》一剧在《元曲选》等刊本中均未题作者,疑即李寿卿《月明三度临歧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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