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人所好

出自 元代 王实甫 《西厢记》

释义:强夺别人所喜欢的人或物的意思。

现代解析

《夺人所好》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抢走别人喜欢的东西”,但它的内涵更深刻。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珍视的爱好、追求或珍品,可能是收藏的宝贝、心仪的工作机会,甚至是一段感情。这个成语批评的是那种故意破坏他人快乐、抢占别人心头所爱的行为——不是巧合,而是带着嫉妒或自私的目的去争夺。

比如:同事辛苦策划的方案,你靠关系抢来邀功;朋友痴迷的限量款,你故意高价买走只为炫耀。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他人,还会暴露自己品格的卑劣。

它的警示在于:竞争可以,但要有底线。真正的强者靠实力赢得尊重,而非靠践踏别人的热爱来证明自己。懂得欣赏他人的喜好,甚至成全别人的快乐,才是更高级的智慧。

王实甫

王实甫(1260年-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戏曲作家,杂剧《西厢记》的作者,生平事迹不详。王实甫与关汉卿齐名,其作品全面地继承了唐诗宋词精美的语言艺术,又吸收了元代民间生动活泼的口头语言,创造了文采璀璨的元曲词汇,成为中国戏曲史上“文采派”的杰出代表。著有杂剧十四种,现存《西厢记》、《丽春堂》、《破窑记》三种。《破窑记》写刘月娥和吕蒙正悲欢离合的故事,有人怀疑不是王实甫的手笔。另有《贩茶船》、《芙蓉亭》二种,各传有曲文一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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