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有目共睹”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见”,实际用来形容某件事非常明显,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根本不需要争论。比如:
• 强调事实无可否认:
就像“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如果有人说“这家餐厅卫生差”,而垃圾桶堆成山、蟑螂满地爬,这就是“有目共睹”——除非故意装瞎,否则没人能否认。
• 暗含公众共识:
比如一个明星演技烂,观众骂声一片,粉丝还要硬夸“哥哥很努力”,这时候用“有目共睹”,就是在说:“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别自欺欺人了。”
• 讽刺装糊涂的人:
如果某人贪污被抓,证据确凿还狡辩,就可以冷笑一句:“你的罪行有目共睹。”意思是“别演了,大家早看透了”。
精髓在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个成语把判断权交给大众,用集体观察的力量堵住狡辩的嘴。既直白又有力,比说“显而易见”更带压迫感,尤其适合怼那些睁眼说瞎话的人。
钱谦益
钱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晚号蒙叟,东涧老人。学者称虞山先生。清初诗坛的盟主之一。常熟人。明史说他“至启、祯时,准北宋之矩矱”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一甲三名进士,他是东林党的领袖之一,官至礼部侍郎,因与温体仁争权失败而被革职。在明末他作为东林党首领,已颇具影响。马士英、阮大铖在南京拥立福王,钱谦益依附之,为礼部尚书。后降清,仍为礼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