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权纳贿
出自 《汉书·季布传》
释义:招:招揽。纳:接受。指把持着权力,收受贿赂。也作“招权纳赂”。
现代解析
“招权纳贿”这个成语,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拉关系、收黑钱”。它专门用来形容那些手握权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搞小动作——比如故意给人开后门、行方便,借此收受他人财物,把公权力当成自己发财的工具。
举个生活中的例子:假设某单位领导负责招标项目,他暗中把工程内定给亲戚的公司,表面走个流程,私下却收了对方送的豪车、名表。这种“用权力换好处”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招权纳贿”。它像蛀虫一样腐蚀社会公平,最终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
这个成语的精妙之处在于四个字就戳穿了腐败的本质:“招权”是主动滥用职权,“纳贿”是贪婪收受好处,两者结合,生动刻画了某些人把权力当生意的丑态。直到今天,它仍是警示权力腐败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