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自认不讳”这个成语很简单,就是“自己承认,毫不隐瞒”的意思。咱们拆开来看:
1. 自认:自己做错事或说实话,不甩锅、不狡辩。比如孩子打碎花瓶,主动说“是我干的”,这就是“自认”。
2. 不讳:不躲躲闪闪,敢直面问题。“讳”原指忌讳,这里可以理解成“怕说出来丢脸或受罚,但偏要说”。
精髓在哪里?
它夸的是一种坦荡的态度。普通人犯错容易找借口,但能“自认不讳”的人往往更值得信任——比如工作中主动承认失误的同事,反而让人觉得靠谱。
和“不打自招”区别在哪?
“不打自招”带点贬义,指被迫暴露;而“自认不讳”是主动的、诚实的,甚至有点勇气。
举个生活例子:
朋友借你的车刮了,立刻打电话道歉并承诺赔偿,这就是“自认不讳”。如果偷偷开去修好再还你,那就是反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