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口否认
出自 《李自成》
释义:矢口:发誓。指一口咬定,坚决不承认。也作“矢口抵赖”。
现代解析
“矢口否认”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像箭一样快地开口否认”,形容一个人坚决不承认某事,态度干脆强硬,不留余地。
举个例子:小明偷吃了冰箱里的蛋糕,嘴上沾着奶油被妈妈发现,但他瞪着眼睛大声说“绝对不是我!”——这就是典型的“矢口否认”。这个成语生动刻画了两种特质:
1. 速度感:像射箭一样瞬间反驳,说明当事人早有心理准备,反应极快;
2. 顽固感:即便证据当前,仍然用斩钉截铁的态度抵赖,透着股“死扛到底”的劲儿。
生活中常见于两种场景:一种是做错事的人心虚嘴硬;另一种是被冤枉的人急于自证清白。但更多时候,这个词带着点贬义,暗指那种“睁眼说瞎话”的耍赖态度,比如贪官面对调查时拍桌子喊冤,或者出轨的伴侣赌咒发誓,都算“矢口否认”的经典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