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玉偷香
出自 《晋书·贾充传》
释义:窃玉:指唐代的杨贵妃窃取宁王李宪的玉笛以纪私情的事。偷香:指晋代贾充的女儿跟韩寿私通,将晋武帝赐给她父亲的西域奇香暗自送给韩寿,以示情意的事。比喻男女之间私下的情爱往来。也作“偷香窃玉”。
现代解析
《窃玉偷香》这个成语,表面意思是“偷走美玉和香料”,但实际用来形容男女之间偷偷摸摸的私情,尤其指不正当的暧昧关系。
它的魅力在于用具体物品暗喻抽象情感:
1. “玉”象征高洁珍贵,暗指被追求者的身份或美貌;
2. “香”代表隐秘的吸引力,像暗中飘散的香气,勾人却不敢声张。
整个成语画面感极强:
- 偷东西本就是见不得光的行为,加上“玉”和“香”这两种精致之物,立刻让人联想到小心翼翼又充满诱惑的禁忌感。
- 短短四个字,把“表面体面,背地越界”的矛盾心态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古代才子佳人暗中传情,或现代婚外恋的遮遮掩掩。
使用时要注意:
- 带贬义,多用于批评或讽刺,比如“他表面正经,背地却干些窃玉偷香的勾当”。
- 若单纯形容浪漫恋情,用“暗送秋波”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