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祸首

出自 明代 郑若庸 《玉玦记·索命》

释义:犯罪作恶的为首分子。

现代解析

“罪魁祸首”这个成语,就像给一场麻烦或坏事找到了“带头大哥”。

拆解一下:
- “罪魁”:指坏事里最坏的那个头目,像团伙里的老大。
- “祸首”:字面是“灾难的开端”,也就是最早惹出乱子的人。

合起来就是“坏事的主谋+最早的起因”,强调这个人或东西不仅是坏结果的直接责任人,还是整件事的源头。

举个栗子🌰:
- 公司倒闭了,调查发现是老板偷偷挪用公款——他就是“罪魁祸首”。
- 一场森林火灾,起因是有人乱扔烟头,这个丢烟头的人就是“罪魁祸首”。

关键点:
1. 责任最重:不是小喽啰,而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角色。
2. 源头属性:往往是最早埋下祸根的人或事。

和类似词的区别:
- “替罪羊”是背黑锅的,可能无辜;但“罪魁祸首”是真凶,一点不冤。

使用场景:
适合严肃场合,比如追责、反思灾难原因,带点批判意味,但比直接骂“混蛋”更犀利精准。

郑若庸

(约公元一五三五年前后在世)字中伯,号虚舟,昆山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明世宗嘉靖十四年前后在世,年八十余岁。年十六,为诸生,以任侠不羁被斥。隐支硎山,殚精诗古文,兼工词曲,有名吴下。赵王厚煜聘入邺,礼待优厚。若庸乃为著书,仿初学记、艺文类聚为类隽,凡二十年而书成,凡三十卷,分二十门。严嵩父子请见,不往。厚煜卒,(公元一五六o年)去赵居清源。以寿终。若庸诗与谢榛齐名,有北游漫稿二卷。《四库总目》所著曲有传奇大节记、五福记等三种,《曲录》今仅存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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