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所欲为

出自 清代 李渔 《奈何天·总评》

释义:痛痛快快地做想做的事。

现代解析

“畅所欲为”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实际使用时往往带有贬义色彩。它形容一个人做事毫无顾忌,完全按自己的意愿来,甚至不顾及规则、他人感受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举个例子:
- 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在家砸东西、对长辈大呼小叫,家长却从不管教,这就是“畅所欲为”——放任行为,缺乏约束。
- 职场上,如果领导独断专行,不听团队意见,强行推行错误决策,也可以说他在“畅所欲为”——这种任性往往会导致问题。

核心提醒:
这个成语像一面镜子,照出两种极端:
1. 表面自由:看似痛快,实则可能伤害他人或自己。
2. 深层警示:真正的自由需要责任和边界的平衡。

生活中,我们可以用它批评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也要警惕自己别活成这样的人——毕竟社会不是“一人舞台”。

李渔

李渔(1611-1680),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兰溪夏李村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一生著述丰富,著有《笠翁十种曲》(含《风筝误》)、《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闲情偶寄》、《笠翁一家言》等五百多万字。还批阅《三国志》,改定《金瓶梅》,倡编《芥子园画谱》等,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位艺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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