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秉公灭私”这个成语讲的是做人做事要守住一个基本原则:把公家的利益、集体的规矩放在第一位,彻底抛开个人私心。就像裁判吹比赛,只看规则不看交情;像会计管账,一分一厘都得按制度来,不能偷偷给自己行方便。
它的智慧在于点破了人性弱点——人天生容易护短、谋私利。但真正值得敬佩的,是那些面对诱惑时能像拆弹专家剪电线一样,果断“咔嚓”剪断私心的人。比如历史上包公斩侄子的故事,亲人犯法也绝不护短,这种“铁面”背后不是冷酷,而是对公平的极致坚守。
现在社会里,小到公司报销不钻空子,大到官员拒绝人情项目,都是在实践这个道理。它提醒我们:活得坦荡的人,不是没有私心,而是能像除草一样,随时清理心里那些“小算盘”。
张居正
(1525—1582)湖广江陵人,字叔大,号太岳。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编修。严嵩、徐阶均器重之。迁右中允,领国子司业事,与祭酒高拱善,相期以相业。阶代嵩为首辅,倾心委之。隆庆元年引之入阁。阶致仕,居正与司礼监李芳谋,引拱入阁。同定封俺答事,北边遂得安宁。此后渐生嫌隙,神宗时与司礼监冯保谋,逐拱,遂为首辅。神宗即位时年幼,小有过失,慈圣太后即责云:“使张先生闻,奈何?”及帝渐长,心厌之。卒,谥文忠。未几弹劾者即纷起。次年,追夺官爵;又次年,籍没家产。天启间,始追复故官。有《张太岳集》、《太岳杂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