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入人罪

释义:法律用语。谓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

现代解析

“故入人罪”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故意给人强加罪名”,说白了就是“栽赃陷害”。它揭露的是一种阴暗手段:明明知道对方没犯错,却为了私利或打压,硬把罪名扣到别人头上。

举个例子:古代官员如果和某人有仇,可能故意歪曲法律条文,把无辜者判成有罪;现代职场中,也有人为了抢功劳,把同事没犯的错夸大上报。这种行为就像“拿墨水泼白纸”——自己心里门儿清,却非要制造假象坑害别人。

这个成语的精髓在于两点:
1. 故意性:不是误判,而是存心使坏,凸显了人心的险恶;
2. 权力滥用:通常发生在有权定罪的人身上,比如法官、领导等,警示人们警惕这种不公。

它的魅力在于用四个字戳穿了一种古今通用的卑劣手段,至今仍能用在举报诬告、网络抹黑等场景,提醒我们:真正的正义必须实事求是,而非罗织罪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