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冤叫屈

出自 清代 曹雪芹 《红楼梦》

释义:[cry out about one's grievances;complain loudly about an alleged injustice] 为所受的冤屈鸣不平

现代解析

“喊冤叫屈”这个成语,字面意思就是“大声喊冤、叫嚷委屈”,形容一个人受到不公平对待时,情绪激动地为自己辩解或发泄不满。

这个成语的精髓在于它生动刻画了人在遭遇冤枉时的本能反应。想象一下,如果你明明没做错事,却被别人指责,是不是会急着解释、甚至忍不住提高嗓门?这就是“喊冤叫屈”的状态。它抓住了人性中最真实的一面——我们都不愿意被冤枉,尤其在委屈憋在心里时,往往会通过语言或行动强烈表达出来。

这个成语的魅力在于它的画面感。四个字组合起来,仿佛能让人听见当事人急切的辩解声,看到他们涨红的脸和挥舞的手势。生活中类似场景很常见:比如孩子被家长错怪时的哭闹,员工被领导误解时的据理力争,都是用行动在“喊冤叫屈”。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成语通常带点贬义,暗示当事人可能反应过度,或者事实尚未查明就急于发声。但它也客观反映了人在压力下的真实心理——当清白受到质疑时,很少有人能完全保持冷静。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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