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心短行

出自 元代 高明 《琵琶记》

释义:亏损天良,行为恶劣。

现代解析

“亏心短行”这个成语拆开看就很有意思:“亏心”指的是内心有愧,做了对不起良心的事;“短行”则是行为不端,干了缺德事儿。合在一起,就是形容一个人从内到外都不地道——心里发虚,手上也不干净。

举个生活中的例子:有人偷偷把邻居家快递据为己有,事后还假装帮忙找,这就是典型的“亏心短行”。既违背良心(知道偷东西不对),又付诸错误行动(实际实施了盗窃)。这个成语的精妙在于,它像X光机一样同时照出了行为的不堪和内心的龌龊,比单纯说“做坏事”更有画面感。

现在常用来形容那些表面装正经,背地里使绊子的人。比如某些商家明知产品有缺陷还虚假宣传,被曝光后百般抵赖,这种又当又立的行为,用“亏心短行”形容就特别贴切。成语提醒我们:做人做事要经得起良心掂量,否则迟早会露出马脚。

高明

高明(约1305~约1371) 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诗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