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为法

出自 清代 赵翼 《瓯北诗话·李青莲诗》

释义:足:值得;法:效法。不足为法 ,比喻不值得学习、效法。

现代解析

“不足为法”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不值得当作榜样或规则”,核心思想是提醒人们:某些做法或现象虽然有存在的理由,但本质上是有缺陷的,不能盲目效仿。

举个例子:有人考试作弊得了高分,周围同学觉得“他能成功,我也可以学”。这时用“不足为法”就能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行为看似有效,实则破坏公平,绝不能当作正当手段去模仿。它强调的不是事情的对错本身,而是这件事“不具备参考价值”。

这个成语的精妙在于用否定形式表达警示。它不直接批评对象,而是把重点放在“我们该如何看待它”上,既留有余地(承认现象存在),又划清底线(拒绝跟风)。生活中遇到走捷径、钻空子的“成功案例”时,这个成语就像个清醒的闹钟,提醒我们:别被表象迷惑,有些路根本不该走。

赵翼

赵翼(1727年~1814年1月10日)清代文学家、史学家。字云崧,一字耘崧,号瓯北,又号裘萼,晚号三半老人,汉族,江苏阳湖(今江苏省常州市)人。乾隆二十六年进士。官至贵西兵备道。旋辞官,主讲安定书院。长于史学,考据精赅。论诗主“独创”,反摹拟。五、七言古诗中有些作品,嘲讽理学,隐寓对时政的不满之情,与袁枚、张问陶并称清代性灵派三大家。所著《廿二史札记》与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合称清代三大史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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